惩罚侵犯幼女的富豪王振华,光靠法律是不够的

标题:惩罚侵犯幼女的富豪王振华,光靠法律是不够的 时间:2020-06-20 00:00:00 侵犯九岁女童,身家430亿的富豪王振华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,刑期五年。 他已经被拘押了一年,也就是还有四年。 他的律师表示要继续上诉,要做无罪辩护。 网民很愤怒,别说无罪,刑期五年也让大家难以接受。 有人说,穷人写篇小H文,回头被判个十年,这个富豪导致九岁女童阴道撕...

标题:惩罚侵犯幼女的富豪王振华,光靠法律是不够的
时间:2020-06-20 00:00:00

侵犯九岁女童,身家430亿的富豪王振华一审判决已经出来了,刑期五年。他已经被拘押了一年,也就是还有四年。他的律师表示要继续上诉,要做无罪辩护。网民很愤怒,别说无罪,刑期五年也让大家难以接受。有人说,穷人写篇小H文,回头被判个十年,这个富豪导致九岁女童阴道撕裂,却只被判了五年,找谁说理去?也有人说,钱真的是万能的么?钱要不是万能的,他何以如此轻判?这些话,发自肺腑,但没理解法律。法律并不是道德,法律的存在也不是为了维护道德,法律并不是社会的上线。换句话说,一个社会处处守法,不等于是个完美社会,甚至可以说,有可能是个很LOW的社会。因为法律是底线。什么叫底线?相扑运动员穿的那个丁字裤,就叫底线。人人穿着丁字裤在大街上半裸奔,你觉得体面么?所以你指望法律来维护体面,这个想法,本身就很幼稚。当犯罪事实取证非常容易的时候,法律起的作用,是一个规则。好比武松血溅鸳鸯楼,然后自己写个杀人者武松是也,坐在那里等你抓,到了堂上供认不讳。

这种情况下,法律可以很低成本的取证,判决,你看起来它维护了秩序。但如果不是这样呢?如果这哥们死不认账,没有留下完美的证据链,而且天价雇佣顶级律师,类似荒唐镜那种。你要惩罚他,就会变成一场资源的PK,一场拉锯战。如果是你告他,那就成了你和他拼钱,拼资源;如果他是被公诉,那就是公诉方拿预算和他的钱PK。事实上,公诉王振华的一方,预期判他四年,回头法院判了五年,这说明了三点。1、公诉方也没有指望把他定义成强奸,而猥亵最高就是五年。2、法院其实很不爽,所以顶格判的,判满了五年。3、在公诉方与王振华拼资源这件事上,其实后者更有优势。我知道很多网友很愤怒,因为他们觉得正义是无价的。其实正义是有价的,所谓正义,归根到底,是我们所有人众筹出来的。我们交税,总的收入要分配在很多事情上,科研,军事,教育,医疗,当然,也有法律。每年在整个法律上的预算,不可能都给这个案子。

我们通常所谓的正义无价,是说全每年法律的总预算是个天文数字,这个总量哪个富豪也无力PK,哪怕你富可敌国。但具体到这个案子,那一定是有预算的,我估计公诉方的预算都不到200万。很正常,全国每年那么多案子,那么多正义要维护,不是只有这一单。公诉方拿着200万的预算和一个身家430亿的富豪PK,这才是真实的局部战场。通常诉方和被诉方在PK的时候,有三种局面:1、诉方花1块钱,就能证明对方100分的有罪,被诉方要花100块钱,才能证明自己1分的无罪。2、诉方花100块钱,只能证明对方1分的有罪,被诉方只要花1块钱,就能证明自己100分的无罪。3、诉方花1块钱,证明对方1分的有罪,被诉方花1块钱,证明自己1分的无罪。哪一种情况,取决于案子的复杂程度。前面说的武松血溅鸳鸯楼,那就是第一种情况,对起诉方非常有利,对武松非常不利。但遇见一个取证困难的案子,就可能是第二种情况。

事实上,无论哪一种,哪怕是第一种,王振华的处境也是非常有利的,因为他太有钱了。你拿200万去搜罗他的罪证,他可以拿2个亿请最贵的律师,想办法给自己洗脱。事实上,他已经这么做了。公诉方找了一家机构,企图证明他不仅仅是猥亵,他马上找了十家更顶级的机构,证明前者的报告不准确。公诉方找来的是法援,他找的呢?是顶级讼师,类似荒唐镜。这相当于什么?相当于差生PK学霸梦之队,而且对方的预算是自己无数倍。我知道大家很生气,但这事儿,骂律师没有用的,你不可能修改经济规律。你唯一能做的,是和对方比资源,他雇梦之队,你也雇梦之队。但遗憾的是,公诉方预算不够。就像屋子里有只耗子,你要消灭它,前提是,低成本的消灭它。你不能说打死一只耗子,回头把房子烧了。为了灭一只耗子,不见得能申请出几十亿,上百亿的预算,可这只耗子为了脱罪,它可能真的愿意花上百亿,而且最郁闷的是,这只耗子真特么有几百亿。这就是真实的博弈。

所以你一味的指望法律来修理他,是不靠谱的,法律能做的,就是你看到的。也是我们之前说的,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,并不是上线。而且是一个有预算的底线,而且是一个受制于取证难度的有预算的底线。那上线靠什么维系?靠社会共识来维系。我举过很多次那个例子,酒井法子吸毒,结果终身不得复出,她接什么代言,日本人就抵制什么产品,只要和她沾边,都得跟着倒闭。一晃十多年过去了,没有原谅,就日本这个社会的心态来讲,她老死的那一天,都不会被原谅。这也是一种惩罚。酒井法子当年只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半,还缓刑三年,可是全体日本人,判了她无期,永不减免。你想想看,我们对犯错的艺人什么态度?别说抵制十几年,你能抵制一年么?我记得不久前,有个国际奢侈品大牌非常嚣张,十分无礼,网上都很愤怒。问题是,愤怒了多久?愤怒了一星期不到,就在人家门口排队买货了。你这样的记性,你这样的态度,怎么可能构成有效的制约?我不是说日本那种不原谅的心态是完美的,他们有他们的问题。

一个完全不原谅的社会,创新能力是很弱的。因为日本的有序建立在高压下,每个人都高度紧张,谁犯了任何错,都会面对很大的指责。所以日本人长期从众,不乐意创新,怕担责任。你可以看到,任何事都是有利有弊的,一个社会最大的优点,往往也是它最大的缺点。你作为消费者,称赞日本的服务道地,那你作为服务员,就会觉得日本的职场充满了凌虐。那我们怎么吸收,怎么学习对方呢?我觉得,涉及经济活动的,有各种创新的顾虑,可以不学日本。但王振华这种道德层面的犯罪,我们为什么不能变得刻薄一点呢?为什么不能从社会的角度给予其应有的惩罚呢?王振华被判五年,他旗下的新城系三家上市公司的股价,却直线拉升,好不好笑?荒不荒唐?悲不悲哀?如果你只是嘴上高喊愤怒,等到新城系卖房子的时候又去排队,那你喊过的正义,又怎么体现出它的无价呢?这就像之前网上议论纷纷蒋凡的出轨,阿里的堕落。可是如果618的那一天,天猫上排满了剁手的人,你让蒋凡怎么看你?你让阿里怎么看你?

你自己又怎么看你自己呢?反对不值钱的,互联网上天天有反对。问题是,你坚持了几天?咱能不能有点骨气?